签证要求
1. 巴西名单表一份
2. 提供经公证的邀请函原件(邀请函上要有印章签名公司名称电话号码传真号及邀请单位的CGC号)
3. 提供详细日程安排(传真件即可包括具体商务、接待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)
4.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英文在职证明
5. 机打填写签证申请表1张(需正反页,不能分2张表),交照片1张
6.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分别夹在其护照中
7. 如邀请函系中介机构(如各类商会)签发,则必须同时提供团组将参观访问、座谈、项目合作方等企事业单位的确认函;如邀请函系巴西地方政府或议会、议员签发,须经巴西外交部确认,候签时间不等
签证时间
1. 短期商务类使馆至少需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签证
签证情况
1. 一般发给自签证签发日起90天内相应停留期的一次或多次入境签证。
2. 凡经巴前往第三国者,持联程机票及前往国签证,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6小时,可免办签证。否则,应申办过境签证。办过境签证需有第三国入境签证和联程机票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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